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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外合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中外合资企业法规定)
    • 作者:台翠安
    • 发表时间:2023-01-17 06: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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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不是也有这些困扰?明明在网上看过很多关于中外合资企业的设立条件的信息,却不知道该怎么用,那是因为你没有看过本文。想必中外合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是所有朋友都想了解的问题吧!但针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今天就来给大家说说。

    【公司注册】中外合资公司注册流程有哪些

    1、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需要准备拟注册的中外合资公司2-3个企业名称,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有关资料;

    2、办理相关行业的前置审批(如无);

    3、编制公司章程、董事、总经理的任职文件。

    4、提交工商资料进行网上审核,通过以后到工商局线下递交材料审核。

    5、到外商部备案,领取外商备案回执;

    6、工商行政审批通过后领取营业执照;备案刻制印章。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原件1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各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3.合营各方订立的合营企业合同(原件4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4.合营各方订立的合营企业章程(原件4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5.合营各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6.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预赋码通知单》(办理批准证书专用联原件);

    9.《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原件1份);

    10.外国投资者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11.《关于安全生产经营的承诺书》(原件1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外资企业注册流程条件

    第一步,核准名称

    时间一个工作日,在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以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者线上提交核名申请,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资料

    时间三到五个工作日,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资料。

    第三步,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第二步通过后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四步,刻章等事项

    时间一到两个工作日,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家公司算是注册完成。后续是其他税务登记方面了。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9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但以中外合作、外商合资、外商独资形式设立公司的,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4、公司章程(原件);

    公司章程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原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提交的公司章程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与拟设立公司申请的相关事项吻合。

    6、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或澳门企业提交的证明应当由香港或澳门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或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台湾地区投资者的证明应当按照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产生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9、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

    仅适用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0、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仅适用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1、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12、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原件);

    仅适用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3、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外商投资的公司。

    14、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该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在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15、其他有关文件。

    注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如何注册中外合资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注册所需材料

    1.外国投资者企业主体资格证明公证认证2份或外方自然人身份证明;外国公司主体资格证明一般指外国公司开业证明,需由当地**做公证,并由中国驻当地大(领事)使馆认证。

    2.外国投资者银行资信证明1份;银行资信证明由外国投资者持有账户所在的银行出具,上面可不说明存款余额但一定要表明信誉状况良好。

    3.中方投资者营业执照原件或中方自然人身份证原件;中方是自然人的中外合资公司只能注册在浦东或者浦东自贸区;

    4.中方投资者银行资信证明;

    5.董事会、监事委派书2份;

    6.投资方的董事长身份证明(护照)复印件1份;投资方的董事长为代表外国企业对董事、监事委派的人,签署董事、监事委派书之人。

    7.外资公司设立申请书;

    8.注册地址租赁合同原件和产权证复印件各1份;

    9.拟设上海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10.拟设上海公司财务人员身份证明和上岗证复印件各1份;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金要求多少

    法律分析中外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的要求是1、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能低于百分之二十五;2、注册资本进行转让,要经合营各方同意;3、各方合营企业可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等出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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