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伍智宇
- 发表时间:2023-01-17 06: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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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需要年检吗?需要什么资料,什么时候年检
1、年检时间: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登记机关对企业进行年度检验。
2、年检应提交的文件
(1)《合伙企业年检报告书》或《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
(2)委托代理人申报年检的,提交投资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3)《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有分支机构的,提交《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加盖公章)。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外商投资企业向所在地的县或区外经贸(商务)、财政、国税、地税、统计、外汇等部门申报联合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应登陆“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好年检报告书及其它相关附件。向工商部门申报年检的企业,应登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年报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向外汇局申报外汇年检的企业,还需另行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相关数据。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程序是什么?需要注意什么?
具体的程序以及操作注意事项,各个地方基本一致,但有些地方也有差异,所以应查询您所在地政策。
1楼提供的应该是深圳市的联合年检规定,可以参考。
广州市目前暂未出台具体规定。
以下是国家出台的文件,供您参考。请留意当地外经贸部门是否公布了通知。
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
关于开展 2010 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商资函 [2010]101 号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是政府转变监管方式、改善投资环境的一项举措,是全面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存续状况,服务政府决策的工作平台。为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1998] 外经贸资发第 938 号,以下简称《通知》 ) ,现就做好 2010 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严格按《通知》要求组织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精心组织,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在工作中加强协调和配合,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参检率,确保数据质量。
二、 2010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时间。
三、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和现有网络资源,有序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工作,有条件的参检部门可利用网上年检平台完成相关数据的汇总统计。
四、开展电子签章试点工作的地区,应在确保资金支持前提下开展工作,不得向企业摊派费用。
五、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各参检部门要充分发挥联合年检的政企沟通渠道功能,了解并帮助外商投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既要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扶持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 2008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资期限到期且首期出资已经缴付的依法经营、资金紧张无法按期出资的企业,依企业申请继续允许延长出资期限至 2010 年底。对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成立后超过 6 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 6 个月以上的,允许其延续至 2010 年底。
六、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财务会计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进行鉴证和服务。
七、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年检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年检工作有序进行;要加强对政府部门和企业年检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联合年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要确保联合年检数据质量,充分利用联合年检的信息资源,加强统计分析,力争联合年检工作为各地经济决策发挥更大功效,为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提供更多便利。
特此通知。
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
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统计登记和年审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市外向型经济的统计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统计登记暂行办法》等有关统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第三条外商投资企业统计登记和年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同配合的原则。第四条南京市统计局是本市外商投资企业统计登记和年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各区、县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或本系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统计登记和年审工作。第五条外商投资企业统计年审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检查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办理统计登记、统计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以及统计登记转移手续的情况;
(二)检查外商投资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建设情况;
(三)检查外商投资企业的统计年、定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统计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第六条凡新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前,必须到当地的统计机构或本系统主管部门办理统计登记手续;已经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凡未办理统计年审的,在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受年检前,必须到当地的统计机构或本系统主管部门接受统计年审。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和经贸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统计机构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统计登记和年审工作。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优缺点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优点
1.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充分利用中方企业的网络及已经建立的知名品牌,顺利进入中国市场;
2.合资可以使外国投资者利用中方企业的地理优势,合理、合法地减少各项财务支出,大大降低经营成本;
3.享受外商投资者优惠。
缺点
1. 股东的控制权比较少,权力是按照合资金额的比例发放的;
2. 观点多,不易融合;
3. 汇报比较麻烦,受监管的部门比较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
1. 依法登记。以《合资法》、《公司法》、《条例》为公司设立的法律依据。
2. 实行审批制。合营企业必须由中外两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必须任政府的审批机关批准。
3. 有限责任。合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
4. 共同经营管理。
5. 生产经营活动纳入国家的特殊规范。如可以从国际市场采购设备、原材料;直接出口自己生产的产品等等。有一定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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