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党辰钊
- 发表时间:2022-12-11 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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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感谢阅读我分享的文章,这次我要和大家说的是:成立分公司的法律风险是什么及其有什么作用。相信每个人都不愿就此平平淡淡地过一生,每个人都想要有拼搏一番创造更多财富的机会,不管是富二代还是穷二代,都可以通过成立分公司的法律风险来改变自己的生活。而对于从来没有成立分公司的法律风险过的新手来说,可能并不知道该如何入手,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的方法。
如何规避设立分公司的法律风险
设立分公司,证明该公司实力较强,业务力量优秀。关于如何规避公司的法律风险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要从公司内部员工、公司管理结构等等来哦评测公司的风险并作出相应的决策方案。
下面说一下开设丰公司的法律风险以及该如何规避。
1、分公司的一切法律后果必须由总公司承担,这些风险只能靠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分公司经理的权力制约来实现。
2、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吗
分公司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关于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及民事责任承担。《公司法》第14条第1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
由此可见,分公司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法人,所说的公司法人相当于负责人的地位。
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只是相当于总公司一个部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相对于总公司而言,分公司在法律地位上相当于公司的一个职能部门,分公司的负责人则相当于部门经理。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不得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故法律上,分公司的负责人的权限亦受总公司的章程的约束,负责人亦需要遵守公司治理结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由于分公司在法律地位上,相当于总公司的一个职能部门,因此总公司以其自身名义授权分公司中非负责人作为签约代表,并无不可。但是,由于被授权的分公司员工不是法定的代表人,可能会带来如下法律风险
1、 签约权限冲突的风险。由于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有对外代表分公司进行签约的权利,分公司负责人的签字一般亦对分公司具有约束力。因此,若总公司将签约权授予非负责人的其他员工,则需要明确约束或者禁止分公司负责人的签约权,但此类约束只能在公司内部生效,对外不能对抗签约相对方。
2、表见代理的风险。《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若总公司将签约权授予非分公司负责人的其他员工,但该员工被终止代理权甚至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总公司未及时告知交易相对方其无代理权的情况,该员工与交易方所签合同仍然成立并有效。
成立分公司的好处和弊端
成立分公司的好处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成立分公司的弊端
1、分公司大多本身并无太多资产,容易出现利润偏高的情况,不利于企业的整体税务规划。
2、分公司不能享受新设立企业的税务优惠政策。
3、分公司由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以不利于进行独立的利润分配。
读完这篇关于成立分公司的法律风险的文章之后,看出来了区别没有?人只有获得更多的知识,才能激发最大的潜能。到这里,整个成立分公司的法律风险的内容基本完整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是行动了,希望本篇分享,能为大家带去一些思考和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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