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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制度中的法律风险有哪些?第一,董事执行职务中的法律风险。公司的董事利用职务上的优势为自己谋利益,损害公司利益,从而损害股东利益。董事由于其存在职务上的优势和信息获取上的优势,利用其特殊地位为自身谋利益,这种行为违反了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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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股东会会议制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以会议的形式来行使职权,因此必须建立规范的会议制度,主要内容为:1会议形式。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是由公司章程规定定期召开的股东会会议,如果是按年度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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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有什么职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享有11项职权。这些职权,可以归纳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投资经营决定权。是指股东会有权对公司的投资计划和经营方针做出决定 2人事决定权。股东会有权选任和决定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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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防范股东会制度的法律风险?为了使公司的“神经中枢”能够顺利启动并正常运转,现行《公司法》做了很多制度上的设计和规定,如股东会人员的组成、股东会召集方式、召开方式、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内容的合法性、股东会决议程序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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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制度有哪些法律风险按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召开、表决的程序,股东会制度中主要有下列法律风险:(一)股东会召集、表决程序瑕疵的法律风险当出现股东不出席股东会、出席不表决或中途退席等,致使无法做出表决结果,而在章程中又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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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规定第三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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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哪些?根据我国有限公司自身特有的情况,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作了多元制的规定:即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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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特殊股东类型正是由于新旧《公司法》对股东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以及一些投资者出于某种目的的考虑,如不想让他人知道自己为公司股东,因此在公司设立和运作中出现了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有缺陷的“特殊股东”,主要包括以下类型: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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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和表决方式一、《公司法》第47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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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及表决方式一、《公司法》第38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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