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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越权行为的法律效力注册
    • 作者:小艾
    • 发表时间:2022-12-10 20: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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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表见代表董事越权代表公司成立表见代表应具备如下条件:1、须有董事越权行为的存在;2、越权董事具有被赋予公司代表权的外观。首先是公司的董事;其次代表行为须以公司名义实施。3、须第三人为善意,即没有故意和重大过失

    4、善意第三人的行为须基于对越权董事的外观的信赖。法律效力:由公司承担对第三人的法律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越权董事追偿。(二)无权代表即故意和重大过失的第三人与越权的董事之间的交易

    法律效力:1、对于越权董事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无效,由越权董事承担责任。2、对于其他的情形,效力待定,须要经过公司的追认。公司不予以追认的,无效,由越权董事承担责任;公予以追认的,有效,由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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