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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别人的公司名字行吗(用别人名字注册公司有什么麻烦)

  • 作者

    一诺记账

  • 发布时间

    2022-12-29 11:49:50

  • 点击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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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能解决注册别人的公司名字行吗的问题?这些问题很多朋友也是很关注的,继续阅读,你还会发现原来问题是那么的简单。这才是注册别人的公司名字行吗的真正见解,关于注册别人的公司名字行吗的都分享给你。哈喽,大家好,我是小编,今天又到了和大家分享新知识的时刻了,你准备好了吗?

以别人的名义注册公司会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

使用别人的名字没有什么特别的法律风险,普通有限公司注册是需要两个以上股东的,股东的姓名是不会体现在营业执照上的,只有法定代表人在营业执照上有标示,法定代表人是个职务,也就是说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雇佣的其他人,并不影响公司的所有权。

法定代表人的权力和义务如下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第107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根据《合同法》规定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是否可以注册别人公司名字为商标?

这个得看别人的公司有没有先以这个名字注册这个商标,即使没注册,也要看这个名字对方是不是已经在作为商标使用。

如果对方已经在使用,而你使用在后,对方在您注册过程中,可以提出异议,提供使用并造成一定影响的证据,您极有可能注册失败。即使您注册成功了,还可以对您的商标进行无效宣告,同样提供证据,撤销掉您的商标。还可以诉讼您恶意抢注。

用别人名字起公司名是否侵权

法律分析用别人商标作为公司名,是否违法,有以下两种情况1、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名称权,与商标同名不存在侵权。但未经核准的公司名称可能侵权;2、已经核准的公司与商标同名虽然不存在侵权,但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违法使用商标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名称。

是否可以注册别人公司名字为商标?

企业名称与商标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企业名称是区别不同市场主体的标志,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构成,其中字号是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

企业使用的商标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而企业名称在县级以上工商局登记后即可取得一定地域范围的企业名称权。两个权利授予的程序、部门和权利范围是不同的。

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产生混淆、误认的,属于不正当竞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企业登记主管机关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中国境内进行商业使用的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都可被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三)项规定的“企业名称”。

用别人的名字注册公司有什么风险

用别人的名字注册公司要承担法律的风险。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条企业法人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的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或者不按照规定报送年检报告书,办理年检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或者擅自复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3、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登记主管机关处理企业法人违法活动,必须查明事实,依法处理,并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

4、企业法人对登记主管机关的处罚不服时,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后15日内向上一级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复议。上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5、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提出申诉又不缴纳罚没款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出资义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股东名册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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