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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销处理是破产清算吗(解散注销公司和破产清算之间的关系)
    • 作者:毕鸿德
    • 发表时间:2022-12-12 07: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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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信息量大,但并非所有都有用,不要做看了一点关于注销处理是破产清算吗的内容就以为自己都会了,踏踏实实,好好学习本文比什么都强。最近听到很多人谈起注销处理是破产清算吗的事情,寻求突破口去发展,那我们就一起来吐槽一下,顺便可以看下那些问题有没有解决方案。

    公司注销和破产是一回事吗 公司破产和注销是一回事吗

    注销和破产不是一回事。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

    公司注销和破产的区别

    1、性质不同

    注销一般是经营主体决定终止经营向登记注册机关履行的登记程序。 破产则肯定是登记注册机关对严重违法的登记主体做出的行政处罚,或者是破产。 前者是企业的主动行为,后者则是被动的。

    2、法律依据不同

    注销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公司破产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指的是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3、表现形态不同。

    企业法人注销是企业主动通过书面材料,提交有关文件、证件自行向登记机主管机关申请终止市场经济活动和民事关系的登记行为,是企业登记管理中的专有名词。

    而破产是被动的,是企业经营不下去,资不抵债,也就是亏损到把借来的钱也赔进去了,按照破产法不得不进行企业终结的行为。

    一个公司被注销清算是不是就代表着倒闭了?

    第一个问题,吊销和注销是什么意思?

    吊销和注销并不是含义相同的一个法律概念。

    吊销是指公司、企业违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部门)的相应管理规定,被依法强制剥夺经营权的行政措施,说的明白一点,就是一旦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那么这个公司或者企业就不可以再进行经营活动,但是,其民商法领域内的法律主体资格还在,仍然可以实施法律行为,在一个案件当中仍然可以作为原告或者被告,也就是说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仍然存在

    注销是公司或者企业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事由,在经过清算后,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注销登记,一旦注销登记那么这个公司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不存在了,消亡了,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了,在案件当中不会再是原告或者是被告。

    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吊销就像失去了自由,但是人还在。而注销,就意味着人已经死亡了。

    第二个问题,清算和破产

    首先要说明的是,破产不是公司企业自己能够完成的,不能是随便开一场新闻发布会或者是在报纸上登上一则新闻,企业就破产完毕了。在我国,破产是向法院申请,并最终由法院依据《破产法》的相应规定,作出判断。

    清算其实更多的可以理解为核算,当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决议解散等等公司法规定的情况出现后,公司进入清算,对资产、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等进行梳理。如果没有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那么顺利的进入到后续的剩余资产分配、债权债务处理,并最终申请注销登记;如果出现资不抵债等破产法规定的是由时,那么就要向法院申请破产。

    破产是由破产法规定的,当企业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相对来说比较复杂,涉及重整、破产管理人等等因素,其法律后果也是由法院宣告破产从而终结公司的法人资格。

    清算是破产的毕竟程序,但清算并不一定走向破产。

    最后回到我的客户咨询我的问题,“难以经营,可以自己破产么”,破产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行为,而是要向法院申请,并且必须要达到破产法关于破产的标准,才有可能破产。这里也把《破产法》的相关法律条文一并写出来,供大家学习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一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第二条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第三条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

    第四条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公司注销后还能清算吗

    法律分析可以。

    1、公司被注销后,如未进行清算或者破产的,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当事人;

    2、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如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注销公司时候要财产清算吗?

    需要清算

    一、企业清算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应注意的是,这个规定包括两个层面的清算:企业层面,就是从事实体生产经营的公司(清算的公司)应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股东层面,指企业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而取得的所得进行企业(个人)所得税清算。

    二、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企业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赶紧阅读本文,了解注销处理是破产清算吗相关知识,把这些知识用到实生活和工作中。网上的坑不少,知道注销处理是破产清算吗的相关信息后也有很多问题防不胜防,大家在行动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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