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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公司成立子公司流程(国企成立子公司的流程)
    • 作者:裴寄文
    • 发表时间:2022-12-11 20:34:22
    • 浏览次数:0

    面对一件不确定的事情时不妄自揣测,也不全然不信,要做到这一点真的不容易,那么就来看看本文对于国有公司成立子公司流程的解释。小伙伴们看过来,福利来咯 ,最近总结了一下国有公司成立子公司流程的相关内容,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学习使用。

    子公司怎么办理

    第一步去工商部门进行公司名称核名。需子公司携带核名材料前往工商部门提交核名申请,进行名称核查,通过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二步是办理营业执照。子公司注册需要提交注册材料,如注册地址证明,公司章程,股东、法人身份证明材料等,只有注册材料符合工商部门要求,才能顺利办理子公司注册业务。

    第三步是领取营业执照。收到工商部门通知后,申请人携带《企业准予设立通知书》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工商部门领取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4、印章备案。子公司经营期间也会用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等等。所以在领取营业执照后,需及时到公安机关指定刻章点刻制上述印章。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如何注册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章第四十七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注册分公司流程

    1、申请人到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登记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注册分公司必须材料清单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授权的委托书》及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的法规和国务院来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的文件或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经营的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经营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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