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丁佑运
- 发表时间:2022-12-09 19: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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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现在飞速发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成立子公司的说法有很多,可能大家都不是很了解这个东西,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出来了有关国有独资公司成立子公司的要点给大家参考。国有独资公司成立子公司难,难在哪里?市场上可以选择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子公司方向很多,面对形形色色的网上国有独资公司成立子公司我们该如何选择呢?首先你要清楚自己比较擅长的领域什么,比较感兴趣的是哪方面从这两点入手。国有独资公司成立子公司方向最好是我们擅长感兴趣的,这样在以后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子公司中能够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因为擅长、熟悉能够更加发挥我们在国有独资公司成立子公司中的优势!
国有企业设立子公司 备案
法律分析申请国有独资公司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公司章程(提交原件一份,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董事长的制定或委派文件。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出资并实缴的,应提交评估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不提交评估报告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确认的出资人的批复,批复中应确认改制后企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数额、金融债务数额以及金融担保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
由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国务院特设机构,因此无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资格证明,以在国有独资公司章程上盖章为准确认其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国有独资的子公司算不算国有独资
法律分析是,那就相当于也是国有独资公司。如果还有其他非国有公司或者个人入资,那就是普通公司,并不能算国企。
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第四条 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国有控股企业出资投资全资子公司,那么这个新设立的子公司的性质是?工商设立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国有控股企业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性质肯定是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企业的股东不是政府就是国资委,本题中的新设立子公司股东是国有控股企业.,因此此公司不是国有独资企业。
企业集团的设立必须要有1个母公司,5个子公司才能成为集团,当然各省市有放宽条件,譬如广西就是1个母公司,3个子公司就能成立企业集团,本文中应该暂时还不具备企业集团的条件。
但根据新的规定,工商部门已经不再对企业集团登记,如果拟准备成立企业集团,并将此公司作为集团母公司,则可登记为企业集团母公司,此时该公司的性质依然是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文中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如下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股东签署)。
3、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5、住所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3、《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 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各省市可能有特殊政策放宽企业集团条件。
4、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 》(国市监企注〔2018〕139号),市场监督总局已经不再对企业集团进行登记。
参考资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的全资下属子公司的性质还是国有独资公司吗?
《公司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据此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本质上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国资委作为出资人(股东)享有对国有独资企业100%的股权。除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以外,地方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100%股权所直接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如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也属于国有独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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