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记账
2022-12-08 08:45:35
0
0元注册公司 · 工商变更 · 公司注销 · 地址挂靠
一诺记账经工商局、财税局批准的工商财税代理服务机构,专业正规可靠 点击0元注册
网上信息量大,但并非所有都有用,不要做看了一点关于公司法规定的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变动的内容就以为自己都会了,踏踏实实,好好学习本文比什么都强。小编通过很多次的试错、纠正,知道什么有效,什么无效,整理了一套关于公司法规定的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变动的实用资料,帮你节省时间,让你快速解决问题。
1、发起人指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人、设立人。仅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行为的实施者,这一称谓不会转移给任何其他人,发起人”无需变更登记。
2、无需办理章程备案。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之初,其公司章程一般仅载明“发起人,即便发生股权转让,“发起人”并不发生变化,因此无需修改章程。
3、发起人转让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大致流程是股票背书,股东名册记载。因此,可以根据持有股票情况及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内容来判断股东身份。
1、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非上市股份公司的非发起人股东不是法定登记事项。因此股权转让后股东无需到工商局办理登记。
2、公司章程属于备案事项,因此,如果公司章程中载明股东的,章程修改后,应当到工商局备案。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3、具体操作请向当地工商局咨询确认。据报道,浙江省工商局联合省金融办下发的《关于浙江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更章程备案的操作意见》,明确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每一次股份转让,都应当依法办理章程备案,其提交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应当载明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等事项。
4、股权转让后可能需要变更股东名册。以下是《公司法》相关规定,供参考:
第一百四十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随着阅读本文,对于公司法规定的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变动深入的了解,你会发现什么样的问题,应该用什么样的技巧来解决,现在就开始行动吧,机会难得!看到这篇文章,对公司法规定的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变动感觉还可以的话,就可以马上开始,有些有利的条件是你等不来的,只有在做的过程中慢慢去把握、去摸索、去创造的。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公司法规定的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变动(公司法中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何规定)的详细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如需了解更多服务,请把您的联系方式私信告知我们
一诺记账介绍:一诺记账设立于2010年,立足于深圳,服务于全国,经工商局、财务局、税务局核准成立的工商财税服务机构,专业正规可靠,截止到2021年底在全国已设立16家分公司,致力于为广大企业用户提供完善的财税解决方案。公司以财务代理、税收筹划、税务审计、记账报税、商标注册、以及代办注册海内外公司等多项业务为主,具备多年的行业经验和工商财税人脉,专业水平强,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公司凭着一支实力雄厚的专业精英团队,为广大企业客户提供最优质高效的公司注册、税务代理、财务代理、商标注册等疑难问题办理,一诺记账累计服务企业10万+,获得了客户朋友们一致的信赖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