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杭海超
- 发表时间:2022-12-08 03: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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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知道没有经过股东会决议设立分公司怎么办这个东西,说明你已经比别人更早地学习这个知识了,但你知道没有经过股东会决议设立分公司怎么办更深层的问题吗?对于那些没有什么经验,没有经过股东会决议设立分公司怎么办了解也不多的人来说,阅读本文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锻炼自己的能力,不是什么丢脸的事。
设立子公司需要董事会决议吗
法律分析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有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的职权,但是公司设立子公司是对外投资行为,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决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公司设分公司需要股东同意吗
法律分析需要。股东对于公司的重大决策事务有决定权,所以分公司设立需要股东同意。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供公司的股东或者董事会决议?是必须的吗。法律没有规定
坐标青岛,
现状是向行政审批部门申办手续时,设立分公司是不需要提供公司股东或者董事会决议的。
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7条,设立分公司登记材料包含: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同意设立分公司的申请书(现在增加了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通过手机APP刷脸实名认证的环节);
二、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在网上办理,营业执照可不复印);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现在改为住所承诺书,需填写房屋产权证号及房屋有权人签字);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任职文件不需要专门制作,在申请书中有一项)。
我们可以看到设立分公司时是不需要用到股东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但是需要用到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相当于公司的宪法,是在行政部门备案的。
分公司的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分公司的设立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如何成立分公司
现在许多公司都想注册或成立一家分公司,那么这时候应该怎么做?我把整理好的如何成立分公司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注册分公司 流程介绍
内资分公司设立流程及详情
分公司注册流程
名称预先核准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办理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
注册分公司流程第一步名称预先核准
一、分公司名称预先登记
办理事项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办事机构区工商分局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局窗口
办理时限两个小时后领取
办理程序持股东(投资人)资格证明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 申请书 》、《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填表(按公司命名要求一次可以最多起9个名称备查) 交表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通知书 》
收费标准无收费
提供材料
⑴《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⑵特殊行业需要的其他文件(详细内容参看工商局一次性告知单)。
注册公司 流程第二步办理营业执照
注册分公司各部门所需材料
二、注册分公司所需资料(工商所注册分公司需资料)
1、名称表
2、申请书(工商的一套表格)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
4、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租赁合同 、产权证复印件
6、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具体见工商规定),复印件需盖公章
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本地分公司5个工作日)
注册分公司流程第三步分公司印章备案及刻制
三、分公司印章备案及刻制
办理事项备案及刻制印章
办事机构区公安分局及其指定的刻字社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公安分局窗口备案,区公安分局指定的刻字社刻章
办理时限备案立等可取;刻章价格不定(属于企业行为,由刻字社自行定价)
办理程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到公安分局窗口备案公安分局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印核准章在指定的刻字社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人名章等印鉴
收费标准公安分局备案免费,刻章费(此为行业规范价格,仅供参考)共计365元(其中财务章180、公章70元/枚、合同章70元/枚、人名章45元/枚)
提供材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全民、集体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出示上级主管部门的 介绍信 ;有限公司参股股东中,包括法人股的应持其中一家法人单位介绍信。
组织机构代码办理
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带原件核对,分公司负责人身份复印件,代理人身份复印件,还要填一分申请表格
办理时间1个工作日
注册分公司流程第四步办理企业法人代码登记
四、企业法人代码登记
办理事项企业法人代码登记
办事机构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
办理时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领表填表提交单位公章等资料交费(办理时限过后)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收费标准30元/套
提供材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单位公章;
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集体、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非法人单位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
⑸单位邮编、电话、正式职工人数。
注册分公司流程第五步办理税务登记
五、分公司税务登记证办理所需材料
1、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产权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原件
(注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6、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税务登记表
以上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复印件需盖公章
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注册分公司流程第六步办理开设银行账号
六、分公司开设银行账号
办理事项在银行开户
办事机构面向企业的银行分支机构
办理地点就近银行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立等可取
收费标准各银行规定不一样
提供材料请根据各入资银行的具体要求为准,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⑴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⑷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公章、财务章、法人代表名章。
注册分公司流程第七步办理统计登记
七、注册分公司统计登记
办理事项办理统计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
办事机构区统计局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统计局窗口
办理时限立等可取
办理程序领取《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填表,并提交下述材料发放统计登记证
收费标准无收费
提供材料
⑴《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⑵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IC卡。
注册分公司流程第八步办理社会 保险 登记
八、注册分公司分公司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事项社会保险登记
办事机构区劳动局社保中心
办理地点区劳动局社保中心
办理时限立等可取
收费标准无收费
办事程序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缴费企业单位的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开户银行名称、账号、交换号及复印件,企业所属街道名称。
异地注册分公司流程
分公司注册资料
分公司开业(设立)登记
(一)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设立登记
1.分公司设立登记,如分公司的名称中不单独使用字号,可不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单独使用字号,应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
2.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 公司法 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表式(1))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表式(3))
(4)指定(委托)证明;(表式(4))
(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设立分公司,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4) 《指定(委托)书》。
《指定(委托)书》 填表须知(适用分公司设立登记)
分公司注册手续
异地注册分公司如下
一、 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
3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
4、联系电话;
5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 委托书 )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经营范围;
二、 工商登记注册
1 申请 报告 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 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6、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7、场地使用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 、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其他(如健康证、务工证等);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三、 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 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五、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
凭开办公司(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分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
六、 统计证。
七、 社保账户等。
流程的确非常麻烦,还有个办法就是异地注册办事处(对经营上有点影响),但简便多了,而且只需要在工商局或外经委办理就可以了。
分公司与子公司应如何纳税?
一、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权衡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使其不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实行独立核算,则可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可以实现总公司调节盈亏,合理减轻企业所得税的负担。当然,在设置分支机构时有三个因素应当综合考虑
首先是分支机构的盈亏情况,当总公司盈利,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出现亏损时,应当选择总分公司模式。根据税法规定,分公司是非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可以由总公司的利润弥补;如果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只能由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且总公司不能弥补子公司的亏损,也不得冲减 对子 公司投资的投资成本。
当总机构亏损,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盈利时,应当选择母子公司模式;子公司不需要承担母公司的亏损,可以自我积累资金求得发展,总公司可以把其效益好的资产转移给子公司,把不良资产处理掉。
其次是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按照税法规定,当总机构享受税收优惠而分支机构不享受优惠时,可以选择总分公司模式,使分支机构也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如果分公司所在地有税收优惠政策,则当分公司开始盈利后,可以变更注册分公司为子公司,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样会收到较好的纳税效果。
再次是分支机构的利润分配形式及风险责任问题,分支机构由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以不利于进行独立的利润分配。同时,分支机构如果有风险及相关法律责任,可能会牵连到总公司,而子公司则没有这种担忧。
二、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即企业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但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在每个纳税期间,总机构、分支机构应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等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这样,就为分支机构合理节税提供了政策依据和保障。
当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时,由于设立初期分支机构面临高昂的成本支出,所以亏损的概率较高,通常采用分公司的形式较为合适,可以享受和总部收益盈亏互抵的好处。经过两三年的经营期间,分公司开始转亏为盈时,再把分 公司变更 注册为子公司,这样可以降低分支机构对总机构的法律影响。
三、八类分支机构不需要就地预缴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8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下八类分支机构不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这为总部和分公司汇总纳税提供了更为优越的条件,可以更好地享受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政策,避免了因分公司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而造成货币时间价值的损失,这八类企业是
1、垂直管理的中央类企业,其分支机构不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如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缴纳所得税未纳入中央和地方分享范围的企业。
2、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
3、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生产经营的职能部门时,该不具有独立生产经营的职能部门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如果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生产经营的职能部门,但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不能分开核算的,则该独立生产经营部门也不得视同一个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允许和总部汇总缴纳,而不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4、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5、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6、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7、撤销的分支机构,撤销当年剩余期限内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款由总机构缴入中央国库。
8、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时局每天都是不同的会随着时间来发生变化的,所以我们在平时多多学习没有经过股东会决议设立分公司怎么办的情况下,让自己具备了很好的专业素养还有知识技能以后,只要看准了时机,就能够获得成功了。你开始意识到没有经过股东会决议设立分公司怎么办是一个不好解决的问题,你的自信会不断受到打击,但你必须依靠一次又一次小小的成功来鼓舞自己,希望这篇文章对你来说有帮助。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没有经过股东会决议设立分公司怎么办(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的详细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如需了解更多服务,请把您的联系方式私信告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