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记账
2022-12-08 0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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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一件不确定的事情时不妄自揣测,也不全然不信,要做到这一点真的不容易,那么就来看看本文对于注册分公司注意事项的解释。相信每个人都不愿就此平平淡淡地过一生,每个人都想要有拼搏一番创造更多财富的机会,不管是富二代还是穷二代,都可以通过注册分公司注意事项来改变自己的生活。而对于从来没有注册分公司注意事项过的新手来说,可能并不知道该如何入手,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的方法。
注册公司的步骤: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
3.签订租房合同:你要与你所租的办公室的房东签定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4.买租房的印花税。
5.编写“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样本:一次到位公司章程范本、分期到位公司章程范本、一人公司章程范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
6.刻私章。
7.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
8.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9.办理验资报告。
10.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
11.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特行科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
12.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是148元。
13.办理税务登记。
14.请兼职会计: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从业资格证和身份证。你可先请一个兼职会计,小公司刚开始请的兼职会计一般300元工资就可以了。
15.去银行开基本户。
16.申请领购发票。
另外您的情况建议可以选择当地的经济园区直属招商注册(园区也有招商部,也会代办整个注册程序)
有些经济园区也可以帮你垫付资金注册.
经济园区可以帮你提供免费的注册地址(也就是公司注册完成后你居家办公都可以,办公室都不用租);
而且还可以享受注册经济园区的办证便捷(全程代办,甚至还可以帮你融垫资注册,你自己都不用出资);
并且因为是直属招商,没有代理费用.
注册分公司流程及所需资料:
分公司开业(设立)登记
(一)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设立登记
1、分公司设立登记,如分公司的名称中不单独使用字号,可不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单独使用字号,应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
2、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
注册分公司有什么详细的流程要走的吗?如何注册分公司?我把整理好的分公司注册详细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新公司法成立分公司流程
虽然新《公司法》对公司注册的诸多方面作出了修改,但是由于分公司是母公司的分支机构,因此,分公司的设立本身就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不需要验资报告,因此,在新《公司法》修改后,对分公司设立本身影响并不大。
一、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定
需提供总公司所有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证书》《开户许可证》、公司章程、以上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分公司管辖地区所在工商局递交资料申请。
二、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分公司的登记注册
1.填写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出总公司范围)。
2.提供分公司注册登记地址即租赁合同(需要总公司担任承租人)。
3.填写注册资料后交于工商部门受理。
三、办理分公司代码证、国地税证件、开具公司银行基本户
领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后,依次办理代码证、地税证、国税证、开户基本户(注办理以上事项过程需要总公司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
注册分公司注意事项
1、分公司名称是以XX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为公司名称。不存在预先核定字号和公司名称,只需带齐总公司所有证明文件就可以的申请分公司。
2、分公司处租赁地址合同必须经管辖的房管局备案。租赁期限超过一年。用自有房屋作为分公司经营地址,须提供房屋房产证明。经营地址用途为住宅性质,需要房管局开具临时场地商用证明。
3、因分公司没注册资本金的要求,注册是可不用任何资金证明文件(验资报告),分公司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是由总公司承担。
因为新《公司法》将越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不再规定为违法行为,所以,分公司超越经营范围的经营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也不认为是违法行为。但在设立登记时,仍然需要进行经营范围的设立登记。
分公司的名称需要预先核准吗?
1、分公司的名称要求有哪些?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总字的,必须下设三个以上分支机构;
(2)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企业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一致的,可以从略;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应当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并可以使用其所从属企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再设立分支机构的,所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得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总机构的名称。
2、名称预核一般性规定
(1)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A、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B、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C、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D、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E、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F、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2)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3)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4)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5)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6)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A、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B、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C、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D、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7)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3、分公司的名称需要预先核准吗?
企业设立的分公司的名称不需预先核准。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一致的,可以从略。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债务由谁承担?
1、分公司的债务由谁承担?
【基本案情】某金属总公司的章程中规定金属公司下属分公司的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须经董事会以三分之二以上决议通过决定,并由董事长签字方能生效。2008年5月,该金属总公司在哈尔滨成立分公司,取得了营业执照。2008年7月,分公司经理陈某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向招商银行某支行申请贷款200万元,贷款期限6个月。由于该分公司经营不善,贷款到期无法偿还,于是银行要求总公司承担还款义务。总公司以分公司经理的任免违反公司章程为由,不予偿还。银行遂将金属总公司与哈尔滨分公司作为被告,诉至法院。
【评论】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本案中,哈尔滨分公司有一定的经营能力,但没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其债务应当由总公司承担,因此,银行有权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
本案中另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总公司不履行清偿义务的理由是分公司经理的任命违反公司章程,该理由不能成立。因为公司章程只具有内部效力,不能约束公司外的第三人。陈某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和法人授权证明书,这些文件具有公信力,足以使第三人相信陈某的身份的合法性。
2、总公司应对分公司债务承担何种责任?
关于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应承担何种责任,这一看似简单的问题,在实践中却存在不同意见,而体现在法院的判决书中,便产生了多种不同的判决模式。归纳起来,大概有如下几种不同观点
观点一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观点的法律依据
(1)《公司法》(1994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第三次修订后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7月14日发布实施)第40条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3)1988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温州市城区五马劳动服务公司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问题的电话答复》如有证据证明运输社确是服务公司的分支机构,在运输社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将服务公司列为本案共同被告,由其对运输社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此观点认为,既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却能独立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那么分公司和总公司自然是承担连带责任。
观点二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此观点的法律依据
(1)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7月14日发布实施)第40条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年7月8日起施行)七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2月13日起施行)第十七条第三款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2001]民监他字第4号《关于企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借款合同企业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复函》指出批发部作为柳州烟草分公司的分支机构,如有偿付能力,应当自行承担;如无偿付能力,应由企业法人柳州烟草分公司承担。 (此复函本人没有找到,引自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蒋贤争文章)
此观点认为,分支机构经过依法登记,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从事与其法律地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但其毕竟不具有法人资格,责任能力不完整,所以,分公司无力承担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观点三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清偿责任
此观点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1994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第三次修订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此观点认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虽然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但相应民事责任还应由总公司进行承担。
观点一和观点三都将《公司法》第十四条作为法律依据,但却得出了不同的结论,这是由于对该条款的理解不同造成的。
3、分公司的债务其他分公司是否应当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可见,总公司下有多过分公司的,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公司的债务,其自身财产不足清偿的,可由总公司清偿,总公司直接掌握的财产也不足清偿的,可用其他分公司的财产来清偿该分公司的债务。
4、设立分公司不成立时债务怎样处理?
公司设立分公司因缺欠法律要件或违法,而致使分公司不成立的,这时不合法的分公司所产生的债务,由设立人承担责任。虽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可以凭营业执照到银行开立自己的账户,有关分公司的财务制度、规章制度可以由总公司制定,分公司必须遵照执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总公司与分公司是一家人,部分彼此的,无论哪一个人遇到了问题,其他人都有法律义务去承担。但作为律师,从保护好债权人的角度出发,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根据案情建议当事人把总公司与分公司一并列为共同被告,同时在进行财产保全时,一并对总公司和分公司进行财产保全,以保证当事人能最大程度地实现债权。
一、合肥分公司申请材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总公司章程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有章程修正案的也一并提供)。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实施主体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分公司设立注意事项
1、分公司是什么性质?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分公司需要在总公司所在地登记吗?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
3、分公司经营范围可以超出总公司的范围吗?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分公司设立完成要多长时间?
自材料受理日起5个工作日内。
5、企业负责人是否必须到现场?
不需要,可委托他人办理,但要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
6、设立分公司是否要带房产证与租赁合同?
依行业而定,一般行业只需提供住所承诺书及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一些必须使用商业住所的行业需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原件,住所承诺书。
7、分公司设立总公司章程没有怎么办?
如何设立分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那么设立分公司步骤是哪些?
分公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它本身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具体表现于以下四个方面
1、分公司没有独立的章程,经营管理活动均依照本公司的章程进行,管理机构通常只设负责人(业务代表人或业务管理人);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公司名称,必须冠以总公司的全称,并加上某某分公司字样,也就是其经营活动只以总公司的名义出现;
3、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它在实际经营活动中,所拥有的财产是属于总公司的;
4、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关系是由总公司来承担的。也就是说,总公司以自己全部的财产对分公司的经营活动承担责任。
【2】、分公司是依附于总公司的
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是由总公司设立的,而不是由股东另行出资设立的,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分公司是总公司的行为,设立程序相对比较简单。
【3】、分公司是隶属于总公司
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都直接受总公司的控制,它只是代表总公司开展业务活动。
通过以上可以看出,分公司实质上并非公司,而与其总公司是同一公司,是总公司(或者本公司)的组成部分或业务机构。以前一些公司的名称在挂上级公司名称的同时,带有某地分公司,而实际上这类公司是法人企业,如扬辉商务咨询分公司,实际上不是分公司,就这一点与《公司法》的规定是不相适应的,这种分公司的实质则是公司,或者称企业法人。
分公司注册注意事项
分公司是受母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分公司注册资金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请设立,不涉及注入注册资本这一环节。分公司的经营资金由总公司供给,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名称核准
只需在总公司的名称之后加上分公司的名称即可,通常可表述为
①总公司名称+地域+分公司(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②总公司名称+第一分公司等(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分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容不得超越总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注册地址
分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为办公楼,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楼进行注册。
分公司财务核算
同一地区分公司成立后,会计核算方式一般由税务机关核定为非独立核算,不具备开局发票资格。外地公司上海分公司,可向税务部门申请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并可申请增值税资格。
分公司民事责任承担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并且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人的努力是要把知道的东西变为自己的知识,并落实到实处,把注册分公司注意事项相关内容运用到生活和工作之中,这样才是对自己有帮助的,真正的努力才是有效果的。解决注册分公司注意事项相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种,但是方法再多,也需要基于事实,任何的方法都是为最终结果服务的。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注册分公司注意事项(注册分公司要注意什么)的详细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如需了解更多服务,请把您的联系方式私信告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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