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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经过股东会决议设立分公司怎么办(不设股东会的公司决议怎么出)
    • 作者:能静枫
    • 发表时间:2022-12-06 12:22:08
    • 浏览次数:0

    我身边有很多同事和朋友都在问没有经过股东会决议设立分公司怎么办的怎么解决,所以结合我的经验和身边人的总结,给不了解的朋友一些意见。最近听到很多人谈起没有经过股东会决议设立分公司怎么办的事情,寻求突破口去发展,那我们就一起来吐槽一下,顺便可以看下那些问题有没有解决方案。

    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供公司的股东或者董事会决议?是必须的吗。法律没有规定

    坐标青岛,

    现状是向行政审批部门申办手续时,设立分公司是不需要提供公司股东或者董事会决议的。

    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7条,设立分公司登记材料包含: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同意设立分公司的申请书(现在增加了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通过手机APP刷脸实名认证的环节);

    二、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在网上办理,营业执照可不复印);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现在改为住所承诺书,需填写房屋产权证号及房屋有权人签字);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任职文件不需要专门制作,在申请书中有一项)。

    我们可以看到设立分公司时是不需要用到股东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但是需要用到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相当于公司的宪法,是在行政部门备案的。

    成立子公司需要股东会同意吗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出资成立子公司的,是属于公司的投资计划之一,是需要经过 股东 会议决定通过后才能执行的。.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九条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第九十条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二)通过公司章程;

    (三)选举董事会成员;

    (四)选举监事会成员;

    (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六)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公司设分公司需要股东同意吗

    法律分析需要。股东对于公司的重大决策事务有决定权,所以分公司设立需要股东同意。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设立子公司需要董事会决议吗

    法律分析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有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的职权,但是公司设立子公司是对外投资行为,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决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分公司的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分公司的设立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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