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记账
2022-12-03 06: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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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咱们继续来讲,关于国有企业设立分公司不需要股东会决议的见解。我们很少主动去了解国有企业设立分公司不需要股东会决议的内容,需要引起重视以及注意,在大家实践之前,我们先理清楚本文提到的相关内容。
法律分析一是《公司法》第38条规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要股东会作出决议;
二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分公司设立所提交的材料中第(四)项规定“(四)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所以说工商部门仍可以要求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需要。股东对于公司的重大决策事务有决定权,所以分公司设立需要股东同意。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所以,国有企业设立分公司不需要股东会决议其实并没有那么复杂,掌握好本文所说的内容,剩下的更应该从具体的实践中,总结出属于你个人的经验。如果想跟上新时代的发展步伐,就要与时俱进,不断的学习,而国有企业设立分公司不需要股东会决议问题的解决,也许对你未来的发展大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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