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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辅导个体工商户建账的经验与成效(个体经营户需要建账吗)
    • 作者:周曼凡
    • 发表时间:2022-11-11 04:51:29
    • 浏览次数:0

    有人称辅导个体工商户建账的经验与成效影响自我,这是真的吗?对于辅导个体工商户建账的经验与成效,应该注意哪些?辅导个体工商户建账的经验与成效现在被越来越多的人熟知,可是还有很多人只知道辅导个体工商户建账的经验与成效大概是个什么?它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今天,小编就翻阅各种资料,把有关辅导个体工商户建账的经验与成效的详细信息整理出来给到大家参考。

    个体工商户的五大常见误区

    针对个体工商户,经常会遇到朋友们有这些问题,可以看出大家对于个体工商户有着不少误解,下面整理了5大常见误区,帮你避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记账”

    大多数个体工商户都没有建账的习惯,而且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管相对比较松,但是《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

    “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税务机关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建账成果,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账簿,正确进行核算,如实申报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也必须建账,和企业一样建账纳税,接受税务部门监督管理 。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交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号), 只要是小规模纳税人,不管是个体工商户还是公司,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年检”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第十四条 “ 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 社会 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审批”

    凡是经营范围涉及前置或后置审批的,个体工商户和公司一样都需要办理审批,而且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若有变更事项也和公司一样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

    个体工商户不会“被抽查”

    很多个体工商户是自给自足的自由职业者,那么就意味着工商部门不会抽查吗?

    当然不是!不仅会被查,而且还会被严查!

    不少个体工商户办了营业执照后,在两证整合之前,不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也没有办相关的经营许可证;

    或是发生变更后没有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备案;

    或是因为经营期间的卫生、环境、消防等问题没有做好维护,存有风险或被周边住户举报。

    不少企业主以为个体工商户不用记账、不用交税、不被抽查,实则不然。对于企业主来说,好的组织形式不仅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效率,还影响着以后的发展和财税管理。

    个体户建账的步骤是怎样的?

    一、个体户什么情况下需要建账

    《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对个体户是否需要建账问题有如下规定:

    第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建立、使用、保管账簿和凭证,但依法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者暂缓建帐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复式帐:

    (一)2人(含2人)以上合伙经营且注册资金达到10万元以上的;

    (二)请帮工5人(含5人)以上的;

    (三)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15000元以上或者月销售收入在20000元以上的;

    (四)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帐的其他情形。

    建立复式帐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及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

    二、如何对个体户定税

    《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

    纳税人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或者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二)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个体户如何设立建账

    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后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2006]17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已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1997〕101号,以下简称“原《办法》”)同时废止。不少个体户对此非常关切,打电话向金税周刊热线咨询。他们想了解新旧《办法》的变化,并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提出是否建账、如何建账等问题。

    1.看注册资金标准。注册资金达到10万元应建简易账,达到20万元应建复式账。

    2.月营业额标准达到15000元建简易账,月营业额达到40000元建复式账;

    其中:从事货物生产的,月销售额达到30000应建简易账,达到60000元应建复式账;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月销售额达到40000元应建简易账,达到80000元应建复式账。

    简易账与复式账建简易账与复式账注意三方面:

    1. 要注意建账时限。

    按新《办法》,2006年已经营业户应在2007年1月15日内建账,2007年新办业户应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建账。

    2. 复式账与简易账的区别。

    根据《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复式账应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其中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总分类账必须使用订本式;简易账应设置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采用订本式。个体工商户根据注册资金和营业(销售)额,选择建复式账或简易账,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由于财务会计专业性较强,个体户可以考虑聘请有资质的财会机构和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时局每天都是不同的会随着时间来发生变化的,所以我们在平时多多学习辅导个体工商户建账的经验与成效的情况下,让自己具备了很好的专业素养还有知识技能以后,只要看准了时机,就能够获得成功了。其实呢,不优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明知道自己不优秀,却还不努力坚持学习,通过本文了解到了辅导个体工商户建账的经验与成效的信息,还不赶紧去行动?!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辅导个体工商户建账的经验与成效(个体经营户需要建账吗)的详细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如需了解更多服务,请把您的联系方式私信告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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